【物理、微積分】
●轉學生、轉系生、重修生可選工程學院其他系所開相同課程。
【科技新知講座】
●為大四必選課程,請勿跨年級修課。
●選修產業實務實習(一)和(二)可抵科技新知講座(一),選修產業實務實習(三)和(四)可抵科技新知講座(二)。
【實務專題】
●實務專題(一) 評分方式為專題指導教師評分100%
●實務專題(二)分數=【專題成果展評審團評分成績50%】+【專題指導教師評分成績50%】
**未參加專題成果展者,「專題成果展評審團評分成績」以零分計算 **
【程式設計實務】
●原則為CPE通過兩題以上方能通過此課程,細部評分規定及例外條款依據當學期授課教師公告或系上決議為準。
●課程評分標準以單次CPE考試結果計分(成績最好的一次),答對一題30分;兩題60分;三題90分;四題以上100分。
●113年5月22日系務會議決議:
1.自修業「第九」當學期起,始可累計答題數,標準為CPE程式能力檢定「累計」通過達「3題」,
並於修習程式設計實務課程結束前繳交各次CPE檢定通過證明。
2.現已延畢同學適用本辦法,延畢期間(第九學期起)所通過之題數均採計。
3.本系所舉辦之補考機制均不納入本次累計之題數範圍,僅採計正式CPE程式能力檢定之通過題數。
●自修業「第九」當學期起,單獨參加本系舉辦之程式設計競賽達2題(含)以上(單次不累計),視同通過CPE畢業門檻2題
之規定。
【外系選修】
●除資訊工程系所開之選修課外,其它都算外系選修,軍訓、體育、教育學程課程均不予承認為畢業學分。
●四技學生外系選修畢業學分上限為15學分,大二上可選修外系課程,大一所修習之外系學分數不予承認,
若超過12學分,其中至少3學分為電子、電機系課程。
●每學期選修外系之課程本系僅承認1門科目學分數(至多3學分),內含於畢業總學分數內。
●修習跨領域學程且修畢學程者,所修習之外系課程,可認列為外系選修學分,至多承認25學分。
●僑生所修課程流程圖為依據系上的課程流程圖規範,非依據四年制外籍生流程圖。
【工程菁英班分流至本系】
●大一所修習之計算機概論、程式設計及數位邏輯設計可抵資工系同名專業必修課程學分。
●大一所修習之化學(一)、化學實驗(一)、物理實驗(一)(二)及程式設計實習承認為本系選修。
【轉學生、轉系生】
●大一所修習之化學(一)、化學實驗(一)、物理實驗(一)(二)及程式設計實習承認為本系選修。
【大學部畢業與離系手續】
●辦理畢業離系手續前:須完成產業實務實習提報,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、陸生、僑生、外籍生得免修。
1.提報路徑:單一入口 → 學生學習歷程 → 實習 → 提報
2.提報步驟教學:點此或至系網頁 → 表單下載 → 實務專題 → 專題提報步驟
3.有去實習的學生:輔導教師填寫專題指導教授,附件請上傳實習合約書,其餘資料請依照實習內容填寫。
4.沒去實習的學生:輔導教師填寫專題指導教授,附件請上傳專題本(需有老師簽名),
實習開始/結束入日期:實務專題(二)之該學期開始/結束時間,實習單位名稱:資訊工程系,
單位聯絡人:提報當下之系主任,單位聯絡電話:05-5342601。
●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須繳交:
1.離系手續單及核心能力問卷(系網頁表單下載)
2.專題本(紙本、膠裝、一組一本、經指導教授簽名)
※膠裝顏色為淺黃色(如下圖),輸出之前請注意側標是否有打上(如至明傳輸出,色號為C503)。
【碩士班CPE畢業門檻】
●107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議決議109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畢業門檻增加「須通過CPE檢定2題以上」之規定。
●109學年度入學起碩士班學生,須於申請學位考試時,檢附通過CPE通過兩題以上之證明文件。
●113年5月22日系務會議決議:
1.自修業「第五」當學期起,始可累計答題數,標準為CPE程式能力檢定通過「累計」滿「3題」,
並請於申請學位考試時繳交CPE檢定通過證明,即符合本系CPE檢定畢業門檻。
2.現已延畢同學適用本辦法,延畢期間(第五學期起)所通過之題數均採計。
3.本系所舉辦之補考機制均不納入本次累計之題數範圍,僅採計正式CPE程式能力檢定之通過題數。
●自修業「第五」當學期起,單獨參加本系舉辦之程式設計競賽單次達2題(含)以上(單次不累計),視同通過CPE畢業門
檻2題之規定。
【碩士班畢業與離系手續】
●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須繳交
1.離系手續單及核心能力問卷(系網頁表單下載)
2.論文本(圖書館審核通過後,須繳交一本膠裝碩士論文至系上存參)
3.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及論文比對結果(20%以下)證明文件(系網頁表單下載)
※膠裝顏色為淺黃色(如下圖),輸出之前請注意側標是否有打上(如至明傳輸出,色號為C503)。